各单位:
现转发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《转发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关于组织实施2020学年度公派出国教师选派工作的通知》文件。有意向申报的老师请仔细阅读相关材料,确认符合申报条件后自行进行网络注册、申报,并于7月14日前将纸质版材料(一式两份)报送至人力资源部,逾期不予受理。
联系人:王帆
联系方式:56619009
附件:1.辽教办电【2020】73号 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关于组织实施2020学年度公派出国教师选派工作的通知
2.相关附件
教学促进与教师发展中心
人力资源部
2020年7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