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转发辽宁省人社厅相关通知的通知

作者:时间:2020-04-01点击数:

关于转发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

《关于开展2020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》的通知

 

各单位:

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《关于开展2020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》(辽人社函〔2020〕20号)要求,为切实加强我校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,现结合我校实际,就做好2020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选拔范围和条件

详见《关于开展202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》(附件1)有关规定。

二、选拔推荐指标

专业技术人选不超过5名,高技能人才不限额。

三、报送材料及要求

(一)报送材料

1、《专家情况登记表》(附件2)。

2、《2020年申报享受国务院政府特贴人选情况一览表》(附件3),注:电子版中领导签字处须有“领导同意”字样,待开学后补交盖章签字的纸质材料。

3、推荐人选5年内的业绩佐证材料(PDF格式),须附目录明细(包含推荐人选身份证复印件、职称证明、学历学位证明及能证明推荐人选近5年工作业绩、成果和贡献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)。

4、人选数据库文件,下载安装“人社部政府特殊津贴个人信息采集工具(附件4)”后打开,录入推荐人选相关信息,点击“生成报送”按钮,生成后缀为“RPU”的文件,该文件为人选数据库文件。

请申报人将上述电子版材料打包放入文件夹,命名方式:2020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申报材料+学院+姓名+联系方式。

(二)受理方式及时间

请以学院为单位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版于4月13日11点之前发送至邮箱:ningxueying_sygxy@163.com,邮件命名方式: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申报材料+学院。逾期不再收材料。

纸质材料报送时间另行通知,有申报意愿的教师,可提前与人事处联系。

四、工作要求

1、高度重视。各学院、部门要要高度重视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,广泛动员,严把质量关。

2、确保质量。此次选拔工作要紧扣辽宁全面振兴、全方位振兴发展主题,围绕“一带五基地”建设、“五大重点发展区域”战略和我省优势产业、优先发展产业,突出重点行业、优势产业、关键领域。

3、申报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,确保书面材料与电子材料数据真实一致,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,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候选人资格。各学院负责核实申报材料,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。

联系人:宁雪莹

联系电话:024-56619008


 


附件:

1.关于开展2020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


2.专家情况登记表


3.2020年申报享受国务院政府特贴人选情况一览表

4.人社部政府特殊津贴个人信息采集工具


 

 

 

人力资源部       

 2020年3月30日    

地址:辽宁省沈抚示范区滨河路东段1号

邮编:11312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