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单位:
按照有关工作要求,现将辽宁省教育厅《关于做好2023年辽宁省五好家庭暨家庭工作先进集体、先进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》进行转发,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推荐工作,对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,确保材料真实有效。
要求11月20日上午10点前将材料电子版报送人事处。
详细信息见附件。
附件:关于做好2023年辽宁省五好家庭暨家庭工作先进集体、先进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
沈阳工学院人事处
2023年11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