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工院发〔2019〕10号沈阳工学院关于公布2019年专业技术岗职务聘任结果的通知

作者:时间:2019-03-06点击数:

各单位:

根据《沈阳工学院专业技术系列岗位聘任管理办法》(沈工人资发2017〕9号)、《沈阳工学院专业技术系列岗位任职条件及具体要求》(沈工人资发〔2018〕14号)、《沈阳工学院辅导员评聘教师职务管理办法》(沈工人资发〔2018〕16号)、《沈阳工学院辅导员评聘教师职务任职条件及具体要求》(沈工人资发〔2018〕17号)文件精神,经个人填报、各学术分委员会审核推荐,校学术委员会审查通过,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,聘任张丽丽等12名同志为相应专业技术岗位职务,具体名单如下:

一、副高级(6人)

三级副教授(教学型)(6人)

机械与运载学院:张丽丽

经济与管理学院:姚海波


信息与控制学院:靳新

生命工程学院:贾志涛

基础课部:孙延修、徐娆娆

二、中级(6人)

辅导员讲师(6人)

机械与运载学院:田  雨、王  鹤、钟  

能源与水利学院:石  晶、刘旭颖

生命工程学院:吴海涵

以上同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时间自2019年1月1日起。 

 

 

沈阳工学院

2019年1月13日

地址:辽宁省沈抚示范区滨河路东段1号

邮编:11312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