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阳工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

作者:时间:2021-07-11点击数:

根据工作需要,经学校研究,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

一、基本要求

(一)基本条件:遵守宪法和法律,热爱高等教育事业,恪守学术规范,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,身心健康。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、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。

(二)学历要求:硕士研究生,初始学历应为大学本科并获得学士学位。

二、招聘岗位   

单位

岗位

数量

其他要求

教学管理部

教务管理员

学籍管理员

教学运行管理员

3

具有高校教学管理经验者优先

人力资源部

人事管理员

1

熟悉掌握计算机办公软件;

具有大中型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、社保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;

学生工作部

公寓辅导员

6

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;

3男3女;

军转干部可放宽至大学本科且获得学士学位;

行政工作部

行政管理员

1

文学、管理学专业;


三、招聘程序

1.投递简历。应聘者请2021年7月20日前以邮件形式投递简历,邮件标题格式为“姓名+应聘岗位+毕业学校+专业”。

邮件应包含以下材料:

1)个人简历(附小1寸彩照);

2)各阶段学历、学位证书电子版扫描件;

3)教师资格证、职称证书扫描件;

2.资格审查,组织面试。

3.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,安排体检。

4.正式聘用。

四、岗位待遇

1.教职工的聘用采取合同制,薪酬待遇按学校薪酬标准执行。

2.按国家及沈阳市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(包括:公积金、基本养老保险、基本医疗保险、大额医疗、工伤保险、生育保险、失业保险等)。

3.学校提供补充养老补充医疗机制,符合我校相应政策者可享受补充养老金,缴纳基本医疗者享受补充医疗,具体以学校文件规定为准。

4.工作日可享受教职工食堂免费自助早餐、午餐。

5.学校提供标间住宅式单身宿舍(配备厨房、洗浴等设施)。

五、联系方式

人:张老师

联系电话:024-56619008(暑假期间每周四)、024-56619007

招聘邮箱:zp_syyyy@sina.com

学校地址:辽宁省沈抚新区滨河路东段1号


  • 附件【应聘履历表.doc】已下载

地址:辽宁省沈抚示范区滨河路东段1号

邮编:113122